当前位置:聚男网 > 资讯 > 社会 >

青岛户籍新政发布 城区购房90㎡新区60㎡均可落户

来源:未知时间:2018-03-30 15:00责编:lhb
导读: 今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规模达到1000万人左右,户籍人口规模达到850万人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和常住人口城镇化

青岛户籍新政发布

今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规模达到1000万人左右,户籍人口规模达到850万人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63%和75%。  

意见提出,在城区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9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请落户。

新区落户政策实施范围为:青岛西海岸新区、红岛经济区、即墨区。在该区域内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在居住地申请落户。在人才落户、亲属投靠落户、政策落户、引进项目落户方面,同等享有城区落户政策,其中人才落户取消缴纳社会保险年限限制。

县域落户政策实施范围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城镇区域。三市在中央、省、市确定的户籍政策范围内,研究放开落户限制,修订完善现有政策,报市政府户籍管理部门备案后实施。

青岛户籍新政发布

创新人口管理  

(一)简化积分落户政策。积分落户政策实施范围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青岛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红岛经济区。在以上区域有合法固定住所、持青岛市签发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满1年、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无犯罪记录的人员,可按《青岛市积分落户办法》申请落户。  

(二)全面推进城镇户口自由迁移。本市户籍人员可将户口迁移至城镇范围内合法固定住所。建立社区公共户口制度,对全市有户籍、无合法固定住所人员的户口进行有效管理。完善人才集体户制度,对全市无合法固定住所、无工作单位的引进人才户口进行有效管理。  

(三)深化实施居住证制度。贯彻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保障居住证持有人依法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四)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加强和完善人口基础信息登记、统计调查等制度,全面掌握人口动态信息,准确反映人口规模、人员结构、人口流向、区域分布等情况。建立人口信息管理大数据平台,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卫生计生、税务、婚姻等信息系统,积极推进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应用。  

(五)健全落户统计体系。健全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统计指标体系并做好城镇化率的统计工作,强化相关部门沟通联系,落实好国家、省“人、地、钱”挂钩政策。

    精彩文章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