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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平分低保金被判 黑心村干部伪造签名私分57万多低保金

来源:未知时间:2017-12-27 13:02责编:lhb
导读: 【村干部平分低保金被判 黑心村干部伪造签名私分57万多低保金】57.6万低保金全村平分,伪造贫困户签名应付检查,阿坝两村干部平分低保金被判。

57.6万低保金全村平分,伪造贫困户签名应付检查,阿坝一村书记和主任“栽了个大跟头”,犯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那么,村干部平分低保金被判到底怎么回事呢?

村干部平分低保金被判 黑心村干部伪造签名私分57万多低保金

(村干部平分低保金被判)

在阿坝县各莫乡雄哇村被确定为帮扶村后,2015年9月,时任村支书尚某某和村委主任求某某召集该村六大组织成员在村委会二楼会议室开会,会上提出将乡政府以后发放给村里的扶贫资金和物资平均分配给全村村民,参会人员均同意。

同年10月底,雄哇村对该村480名贫困人员名单予以公示,二人再次开会强调各莫乡政府给480名贫困人员发放扶贫资金和物资“要按照之前商量的意见”,平均分配给全村1072名村民。

2016年8月15日,各莫乡政府将雄哇村低保资金57.6万元取现到该乡,由于时间紧,又恰逢大部分村民在山上挖药材,乡政府决定让村两委代为保管和发放低保资金。

同年9月24日、28日,被告人尚某某、求某某分两次将57.6万元低保资金以每人537元的标准均分给该村全体村民。

按规定,贫困人员领取低保资金后要在名单上签字,以备核查。

为此,求某某在将这笔钱平分给所有村民后,特意安排村里四个小组组长,在上交给各莫乡人民政府的《发放低保花名册》上伪造了贫困人员的签名,试图掩盖平均分配低保资金的事实。

村干部平分低保金被判 黑心村干部伪造签名私分57万多低保金

(村干部平分低保金被判)

本案书记员说,全体村民平均分配低保资金”的做法引起了低保人员的不满,于是将尚某某和求某某举报。

2016年10月,二人被阿坝县公安局刑事拘留随后被检察院取保候审。

在检察机关介入后,被告人尚某某、求某某将违法发放给各莫乡雄哇村非贫困人员的低保资金一一收回,并上交到阿坝县人民检察院。

各莫乡政府在2016年11月11日将阿坝县人民检察院返还的低保资金重新发放,发放给了应享受低保的人员。

2017年8月21日,阿坝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庭审中,尚某某表示,将雄哇村贫困人员低保资金平均分配给全村村民是按照村民意愿,“是当初开了会大家一致同意的”,并非个人行为,请求从轻处罚。

而求某某则解释,之所以这样分,“是为了村民不因为钱而引起争斗”。

对于尚某某、求某某提出的“低保资金均分给全体村民并非个人行为”的辩解,检方认为这违背了低保政策的规定,因此辩解理由不能成立。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尚某某、求某某在任职期间,明知低保资金发放政策却利用职务的便利将低保资金平均分配给该村全体村民,并伪造虚假花名册,损害了该村480名贫困人员的利益,其行为已经构成滥用职权罪,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小贴士:滥用职权罪】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滥用职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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